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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山大道天鹰建设门口人行道,6月10日晚6点不到至晚快8点有车辆占用盲道,且没有任何贴条提醒或者处罚的罚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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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楼#
发布于:2026-06-12 09:15
帖内置顶 – – 2026-06-12 09:48
尊敬的网友: 您好!关于您反映的问题,我单位已收悉,现回复如下: 穿紫河中队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,立即对投诉问题进行了处理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六条、《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(四)项规定,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,禁止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。我中队执法人员已对人行道上违法停车车辆进行了贴条处理,穿紫河中队将继续加强对该片区的巡查和管理,维护市民良好的居住环境。 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局理 2026年6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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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楼#
发布于:2026-06-12 09:15
尊敬的网友: 您好!关于您反映的问题,我单位已收悉,现回复如下: 穿紫河中队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,立即对投诉问题进行了处理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六条、《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(四)项规定,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,禁止在人行道停放机动车。我中队执法人员已对人行道上违法停车车辆进行了贴条处理,穿紫河中队将继续加强对该片区的巡查和管理,维护市民良好的居住环境。 常德市武陵区城市管局理 2026年6月12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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